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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奥运知识产权过度保护和滥用知识产权:不能侵犯公民基本权利

                                      

奥运会来了,这是国家大事,我们每个人都要全力支持,这毫无疑问。奥运会的商业运作主要依赖非常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只要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畴之内,都应该支持并遵守。但是,知识产权保护不是无边际的,不能无限制扩展。在奥运会商业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必须寻找基本的平衡。去年,搜狐作为奥运网络赞助商,不允许其他网站报道奥运,不允许赞助商在其他网站投广告,这就明星过了,已经是明显的过度保护,甚至滥用知识产权。

滥用知识产权,与侵犯知识产权,同样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侵犯知识产权,损害的是相关企业合法的商业利益,当然要打击。但是,滥用知识产权,却可能极大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也就是每个人的权利会受到损害,当然,一般是间接的,无形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措施,大家都已经很熟悉,社会上下很认同。但是,滥用知识产权的事情,往往明白人很少,能够挺身而出维护公共利益的人更少。所以,这个事情就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警惕和关注。

前两天,看到相关报道: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介绍,奥运期间,对奥运体育比赛的非法转播行为将大量出现,因此专项行动将对此进行重点打击,无论是个人还是网站,如果在录制比赛实况后上传到网络,无论是营利目的还是非营利目的,只要影响到版权权利人的利益,都属于侵权,届时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上传视频属于侵权,那么拍照片是否是属于侵权?目前手机视频功能已经很强大,我随便拍一段,发到个人博客上,我就侵权,就要罚款10万。那作为个人的基本权利呢?知识产权不能凌驾于一切权利之上,尤其是公民的基本权益。我不是专家,但是,我感觉这个规定明显是站不住脚的,应该属于过度保护和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希望有行家专家和热心者,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看起来与我们关系不大,但是其实是个大问题。

【作者: 方兴东】【访问统计:】【2008年06月20日 星期五 12:52】【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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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bokee   2008-06-25 16:52:31   

方总,为什么您的bokee 没有广告呢?为什么您的bokee没有出错提示呢,为什么您的bokee的留言可以即时显示呢?

     因为您是懂事长就搞特殊吗?为什么不和您的用户用一样的产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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