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事件很热闹,可惜,热闹之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丑陋,而不是美好。
什么事情都要有度,过了就变质了。显然,富士康过了,向记者索赔3000万,过分之极,更愚蠢而低级。所以,激起公愤是自然的,我也完全反对富士康傲慢而毒辣的行为。
但是,此后,我们的媒体更过了。利用富士康的愚蠢决策,演变成了一场群殴,实在是淋漓畅快,不亦乐乎。主编、记者和名人、网友,一片倒地痛打富士康。
最终的结局其实只要有脑子的人都可以判断:涉及的媒体因此大为成名,越炒越热。涉案的记者也俨然成为英雄人物。中国的媒体和记者们更是快意无比,群架打得淋漓畅快。
富士康成为全民公敌,名利双失!
这是从富士康犯错误一开始就注定的结局,一些人必然无比起劲。但是,过了就真的丑陋了。富士康过了,滥用大公司的力量,得到了惨重的教训。媒体过了,滥用公器的力量,暂时无人可以教训他们。
这件事情的本意就是这样的吗?是不是我们早已经走得太过了?!
我原本在自己的MSN签名中无条件支持媒体和记者,但是,后来几天的事态却让人越来越觉得味道变了。这不是我们的本意,也应该不是涉案媒体和记者的本意吧?
热闹看多了,实在忍不住说几句。多嘴了。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5609619
|
- 评论人:海菱
2006-09-03 14:11:10
|
|||
他们没有理由在这里叫嚣 |
||||
|
- 评论人:心飞扬
2006-09-03 10:26:56
|
|||
呵呵,确实是这样 |
||||
|
- 评论人:罗凡天
2006-09-02 23:20:25
|
|||
中国就是这样,这是中国的传统文化重视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