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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司法部狙击微软
哪里有微软,哪里就有诉讼


上篇:微软功夫从来不软
    整个问题在于,我们是在展望信息时代呢还是在展望微软时代?它有点象微软对人类的战争,不幸的是人类却处于劣势。——拉里× 埃立森  Oracle公司
    约翰× 洛克菲勒和比尔×盖茨的不同之处在于,盖茨清楚地认识到,他的垄断行动没有界限。
——拉尔夫× 纳德  消费者代表
    他们一意孤行,主宰了世界上所有的信息结构。它让我感到没有光明可言。
——加里× 利贝克  网景通讯公司律师
    这很象Borg,反抗毫无作用。最终它们还是要被同化的。
——塞谬尔× 古德霍普  德克萨斯总检察官
    个人电脑制造商根本就不愿和我们打交道。它们快被微软吓死了。
——斯科特× 麦克尼利  太阳微系统公司
    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产品是对垄断权利的滥用。我们的目标便是终止这些行为。
——乔尔× 克莱恩 反托拉斯处助理总检查官

引子
    对于微软,既有人把它看作是企业的楷模,也有人认为 它是贪得无厌的垄断公司。
    但无论如何,毋庸置疑的是,这家坐落在美国华盛顿州雷特蒙德市的公司是当今世界上最成功的公司,微软的市场价值已达到1630亿美元,比美国汽车工业三巨头——通用、福特、克莱斯勒的总和还多。仅此一项便不由人不服。
    在世界各地的个人电脑当中,有90%在运行着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而目前的办公应用软件市场则几乎都是微软office软件包的天下。
    迄今为止,微软在“IT经济职业联赛”中的积分仍然雄据榜首。几乎没有一个竞争对手能够真正击败它,能够真正击败它的恐怕只有微软自己,以至于关心IT行为的热心人对这场旷日持久的“IT经济职业联赛”的“冠军”之争已经失去了悬念。
    相信现在人们对于“微软又打败了谁”这样的新闻早已经没有了兴趣,相反倒是如果有谁能在与微软的对阵中取得哪怕只是一场小小的胜利,都会成为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并且会有人为此欢呼,为此高兴。而对于微软只要你骂它,现在就一定会有市场,一定会人人为你叫好:你骂微软了!
    太阳微系统公司的斯科特× 麦克尼利说过:“如果谁将微软仅仅看成一家软件公司那麽谁就是傻瓜。”
    对于微软的“不务正业”,起初很多竞争对手都无法搞清楚它的真正作战意图,直到PC时代日渐没落,微软图谋称霸网络时代的“司马昭之心”才终于大白于天下。
    知已知彼,百战不殆。一向都是老谋深算的比尔× 盖茨自创的一套“微软兵法”,可以说是既简练又实用,有人曾用一“歪诗”加以概括就是:金元加大棒,拿来是主义;声东又击西,图穷匕首现。
    对微软的竞争对手们而言,掌握微软的竞争对手们而言,掌握微软的扩张战略对狙击微软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有一张图表便能够很好的说明这一点。
    在过去两年中,微软共投资及收购了37家公司,如果孤立地看待微软的每一次投资或收购行为,也许并不能发现什麽,但是如果将这37家公司排列组合在一起,我们就会大吃一惊!
    因为这37家公司所代表的竟然是网络经济的三大“命脉”,即:互联网络信息基础平台,互联网络商业服务,互联网络信息终端。
    一旦让微软的阴谋得逞,人类的网络时代将成为一个微软时代。
有钱能使推磨
    视窗及一系列相关软件为微软带来了大笔财富,它财大气粗,一掷千金。
    每年光用于新产品开发的费用就高达25亿美元。这个数字比另外10家大型软件公司每年的利润总和还多。
    如果有哪种产品无法迅速开发,微软便会出钱买下来。这其中以微软收购WEBTV的事例最具代表性。
    早在1994年,微软就试图进入集软件、娱乐、上网于一体的电视置顶盒市场。它在同年首次推出一个数字式置顶盒方案,但很快就在交互式电视市场败下阵来。
    于是微软就换了一种方式:收购市场上的领先公司。1997年冬,微软耗资4.25亿美收购了Web TV。当时,Web TV不过是硅谷一家亏损的新兴公司,产品性能了了,顾客不过5万名多一点。做道简单的数学题,每名顾客价值8500美元。
    难道是比尔× 盖茨失去理智了吗?
    当然不是,比尔× 盖茨购买Web TV的真正现由是Web TV的产品和制造它的那支队伍——史蒂夫×珀尔曼,菲尔×戈德曼及布鲁斯×里克。
    因为Web TV是微软一直在苦苦寻找的特洛伊木马,骑上它,微软便能够顺利进入世界各地数以亿计的家庭。
    拥有这个市场事关微软的生死存亡。为了保持它的30%年增长率,微软必须在它的PC领地之外发掘新的市场。
    和PC只占美国家庭的40%普及率相比,已占美国家庭98%普及率的电视可望在未来几年中成为上网的主要工具——相应的还会有一整套新的数字化节目在它上面播放,这将带来巨大的商业利润。微软在接手Web TV之后便对它进行了改进,推出一套更先进的设备。
    在1997年12月的节日购物季中,微软又推出一个促销策略——任何顾客只要购买了279美元的Web TV并签约使用6个月的月费为19.95美元的Web TV服务,便可当场拿到100美元的折扣。该策略大获成功。Web TV公司的经理说,它的用户已从一年前的2万猛生到了现在的25万名。
    除收购Web TV的事例之外,诸如1997年6月,微软出资10亿美元买下有线电视公司Comcast的部分股份;1997年12月31日,以价值3.5亿美元的股票收购网络电子邮件公司Hotmail等等事例都堪称微软“用钱开路”的经典和“金元政策”的完美体现。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对于用“金元”无法收买的竞争对手,微软就会挥舞起“大棒”置之于死地而后快。
    在微软的网络浏览器IE的对外扩张过程中,网景公司便不幸成为微软“大棒”下的冤魂,在无路可退之下,以至于最后不得不把微软告上法庭,来求得美国政府的援手。
    其实,网络浏览器几乎并没有给它们的开发商带来什么直接的收入。网景公司最基本的Navigator版本只卖39美元。它发放给电脑商的许可,每份拷贝也不过几美元。
微软的网络浏览器则是完全免费的。
    那么,小小的网络浏览器为何会惹得微软如此大动干戈,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浏览器作为电脑用户能看到的软件,有它的战略意义。它是一个强大的市场营销工具。
    就算它不过是简单地顺便提到某个网络上的地址,也能使那个站点的知名度迅速提高。浏览器中还可以放置“频道”,公司可以通过这些频道直接把信息传送每一个电脑用户。一个非常受欢迎的浏览器还起到了名片的作用。它使别的公司更愿购买该公司的功能强大(同时也是利润丰厚)的服务器软件。
    在界定网络内容的观看标准方面,浏览器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有家软件公司的浏览器占据了市场的绝大多数份额,他就能改变网络开发人员编写网页内容的方式。
    在网络时代的竞争中,谁确定了网络浏览器的标准便意味着谁将能够确定巨大的新市场——网络商业的标准。对于微软而言,若想成为网络时代的“武林盟主”,首先就必须搬倒网景这块绊脚石。
    所以微软才会运用最狠毒的免费策略,把本小利薄的网景彻底拖垮,为实现其独霸网络浏览器市场的企图而扫清一个重要的障碍。
    我们应当看到,网络时代种种革新的诞生都要归功于那种自由的竞争气氛。若由某一家公司垄断了网络,那么这些革新便会遭到扼杀。
    这就是美国司法部起诉微软的根本原因。

附:美国微软的业务与资本运营
 


 盖茨:天使还是魔鬼
    多少年来,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激起了广泛的崇拜,更产生了无穷的妒忌。由美国政府提出的起诉微软不正当竞争的案子,使得微软董事长比尔×盖茨再一次成为世界关注的中心,面对这个在不长的时间内创造了一个庞然大物的人,人们满怀狐疑,究竟是什么造就了他?
    盖茨自己的答案是:远见。“19岁的时候,我看到了未来,并且将自己的事业建立在所看到的这一切之上。事实证明我对了。”盖茨在1995年著名的畅销书《走向未来》中这样写道。
    但是,一个高技术领域的作家温迪×洛姆(Wendy Goldman Rohm)在她有关微软的著作《The Microsoft File: The Secret Case Against BillGates》中提供了另一种黑暗的结论,“大多数竞争对手的首席执行官认为盖茨是个猎食成性的人。他衣冠不整,不善交际,骨瘦如柴,缺乏安全感,冷酷无情。”
    洛姆将盖茨描给成一心要统治因特网和电脑行业的道德低下的阴谋家,这个观念正好同提出起诉的美国司法部和20个州的检察官们的观点相吻合。
    1998年10月19日开庭的微软不正当竞争案,指控微软为了压制因特网浏览软件市场的竞争,维护其视窗操作系统的统治地位,非法地恐吓、威胁对手。
    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都认为这个案子将会因为盖茨的顽强而显得白热化,但无论如何不会改变盖茨在市场上横冲直撞的风格。分析家认为,不管盖茨的动机是对于权力和利润的无止境欲望,还是将世界带向信息时代的远见的指引,盖茨依然以其不满足于极限的态度而横行于世。

来自盟友的谴责
    一位英特尔公司(Intel Corp.)高层人士在1998年11月9日微软案庭审中详细描绘了来自微软的种种压力。他揭露说,微软征服互联网的战略是“拥抱,延展,然后清理战场。”
    负责内容制作的英特尔副总裁斯蒂文× 麦克吉德(Steven McGeady)作证道,微软的管理人员保罗× 马利兹(Paul Marita)曾亲口说,微软将在现成的互联网标准上,加以改进和延展,一直发展到其他公司无法企及的地步,然后消除所有竞争。
    他还证实,马利兹告诉他微软计划免费赠送浏览器软件,以便“切断网景的空气来源”,网景由此将失去关键的收入基础。
    麦克吉德回忆,在1995年秋的一系列会议上,微软屡次警告英特尔不要介入软件开发领域,他说虽然微软没有发出明确的威胁,但语气非常强硬。
    在法庭播出的盖茨录像证词中,盖茨一口否认曾试图阻止其长期盟友发展软件业务。但是,他说:“我们认为他们的工作质量太低,不能同Windows相匹配,我们可能在某些场合指出他们的软件开发活动成绩可以视为负数。”
    在回答司法部律师戴维× 博伊斯提问他是否试图说服英特尔不要从事任何软件活动时,盖茨停顿了足足5秒,才回答说“不”。
    在去年夏季的证词中,盖茨说英特尔发展互联网软件的事,他连听都没有听说过。麦克吉德却作证这是公然扯谎,当麦克吉德向微软的同行介绍英特尔互联网软件计划时,至少有一次会议盖茨在场。麦克吉德回忆说,当时盖茨火冒三丈,因为“在盖茨看来,英特尔是在同微软抢饭碗。”
    盖茨还反对英特尔向硬件制造商提供免费软件的做法,麦克吉德说:“盖茨把这件事看得很严重,因为他认为凡是英特尔在软件上的工作都意味着同微软竞争。”
    麦克吉德说,英特尔已经习惯了听微软的各种抱怨,并且渐渐养成化解尴尬境遇的办法,英特尔总是先向微软打探,对方到底希望英特尔开发什么样的业务,麦克吉德说盖茨有一次居然建议英特尔开发一种不面向大众市场、最尖端的网络服务器。“在他们看来,我们可以做任何无用的事情,只要不去打扰他们。”麦克吉德颇有些辛酸地说。
    除此之外,微软还利用市场地位,拖著英特尔采用微软倾向的方式进行工作。“很明显,如果不能运行Windows,我们所开发的技术就没有任何市场价值”。麦克吉德认为。
    在外人看来,微软和英特尔是长期盟友,但是双方的矛盾逐渐凸显。1995年,英特尔决定开发称为Native Signal Processing(NSP)的技术,其特点是利用英特尔芯片的某些指令,而不是微软的软件代码指令,来加快一些应用程序的运行速度。对英特尔来说,NSP推向市场,可促进英特尔推广高性能芯片,也可刺激个人电脑销售。但盖茨抱怨说,NSP技术同Windows 95 不协调,经过谈判,英特尔不得不收回推广NSP的计划。

微软的技术整体战略
    比尔× 盖茨为什么不在乎司法部的审判,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眼前的时代”
    在微软反托拉斯案正式开庭前的日日夜夜,双方律师们将微软的历史整个地兜底翻了个遍,查找有利于自已的证据,与此同时,微软公司董事长比尔× 盖茨正在里奇蒙总部继续用典型的风格憧憬公司的未来发展。他造诫公司的高经经理人员说,必须更努力地工作,将新技术不断运用于微软的软件产品,并把这些产品推广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间办公室。
    在1998年9月份向公司高层经理发出一份长达14页的内部备忘录中,比尔× 盖茨明确地表示,他将继续致力于“整合”的技术战略,而这一战略正好是对手们所整日诟病,司法部强烈反对的。在备忘录中,盖茨对于将要开庭的案件居然只字未提。
    整合在盖茨眼中是一个关键的字眼。他强调,微软通过整合从过去生产不同软件产品,发展到只生产建立于统一平台之上的一种产品,整合使电脑更易用,也使微软能够进入新市场。
    这份名为“眼前的时代”的备忘录勾画出微软将唱主角的新目标,照片、音乐、书籍和电话被“整合”进个人电脑,视窗软件应用于个人电脑、汽车、书写板式和读书用电脑,个人讯息、计划、理财和购物等资料将被放置于因特网数据库上,盖茨称之为超级服务器。
    在备忘录中,盖茨说公司还将实行一个野心勃勃的计划,即通过电话传输的方式使得微软操作软件的用户可以时刻更新版本和实现维护。用户只要以月或年为基础支付固定的费用,就可以收到更新版本,并可以将数据自动储存于网格上。对于微软来说,这种固定支付的收费方式可以使销售收入更为稳定。
    华尔街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不管微软反托拉斯案结果如何,很难动摇微软的市场地位。
    但案件的判决结果将影响微软今后继续运用其现有的市场优势进入新市场。1998年6月,微软获得了一次重要胜利:一个上诉法院判决微软的个案中,将浏览器结合进视窗软件的做法是合法的。这逼迫政府律师不得不扩大案件调查范围,通过微软同网景通讯公司(Netscape Communications Corp.)英特尔公司(Intel Copr.)和苹果电脑公司(Apple Computer Inc.)之间的合作来证明微软的市场操纵行为构成违法。
    如果政府胜诉,微软可能被限制继续将新产品捆绑进操作系统的做法,微软要求个人电脑制造商首先在电脑屏幕上显示视窗操作系统的做法也会受到限制。
    一位市场分析人员认为,“微软的战略是控制电脑显示的平台和界面,这就给予他们控制消费者视线的优势,而政府希望限制这一优势”。
    而微软则认为,他们不断整合产品和功能于一体的做法给消费者带来实惠,也是技术革新一个核心原则。
    无论如何,技术整合和捆绑销售是微软赖以维持发展和保护其现有地位的核心战略。比如,Windows NT服务器操作系统上,同时提供数据库和电子邮件软件,以及其它网络服务器、交易处理和系统管理软件,这些软件捆绑在一起,以BackOffice的名义出售,对于需要同时使用至少两种以上软件的用户来说,BackOffice确实更便宜。
计算机专家评微软
    1998年12月8日美国政府方的计算机专家戴维× 法韦尔在微软公司的律师史蒂文× 霍勒利的盘问下据理力争,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关于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定义问题。
    法韦尔是宾西法尼亚州大学(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的教授,他认为微软的Windows98应该只被限定在基本的功能。这些基本的功能包括:在各种硬件上的资源分配、通讯和故障恢复。大部分的因特网技术不应该包括在操作系统内。在他发表的证词中,他指责了微软公司将Explorer网络浏览器捆绑在Windows中销售的行为。

    拥护微软的意见
    臭名昭著、人见人厌的公司有时候却为消费者带来巨大的好处,这是历史上常见的现象。
    如果政府赢得这场官司,会给消费者带来什么结果?现在思考一下不算早,因为这个话题显示出公共政策的一个巨大两难。我们都知道,鼓励市场竞争,可以降低售价,加强创新,长期来看会使消费者受益,但是,在一日三变的高科技行业永远是只有现在,没有未来,帮助竞争对手真的会使消费者受益吗?我的观点是,不能。
    考察一下司法部正在酝酿的几种“修理”微软的方案,最受呼应的是将浏览功能从视窗操作系统中分离出来。政府说,微软的IE浏览器是单独的软件产品,微软将它合进视窗操作系统中,严重地损害了竞争,网景的巡航者浏览器遭到不公正打压。
    司法部并且推理说,当竞争对手拿来作单独产品,而微软自己却拿来嵌入到操作系统,这是一个很恶毒的做法。
    IE浏览器确实一度是单独应用程序,和巡航者一们。事实上,一年以前,有人批评微软号称已将IE整合进视窗95中的说法,有观察家认为,在视窗95,微软就像是化妆品公司,将一瓶洗发水和一瓶护发素包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出售,而并没有将洗发水和护发素倒在一个瓶子里。
    但情况在变化,视窗98中,浏览器真的和操作系统融为一个整体。用户真的感到操作系统中浏览功能存在的必要。你可以叫某位教授发明一种特殊软件将视窗中的浏览功能废掉,就像你可以发明一种办法将一瓶二合一香波分成洗 发水和护发素,再倒进两个瓶子,这个主意确实有人在庭上提出过。而对消费者来说,不管是新买的运行视窗98的PC,或是将旧电脑升级到98,拥有浏览功能已是题中应有之意,即便浏览功能比网景的要差之千里。
    消费者打心眼里希望新买的PC,或者通过升级,能够实现基本功能,而不必再去购买其它软件,显示网页内容曾经是浏览器的终极任务,现在已成为人们指望从PC上获得的最基本功能之一。
    硅谷和学术界的技术专家们支持对微软做大手术,但这种大手术会把普通消费者拖回DOS操作系统的蛮荒时代。那时,操作系统上没有任何通俗可用的功能,是苹果公司的麦金托什机创意性地在操作系统中配备了计算器、字体和其它功用,改变了操作系统的内涵,使操作系统更简单、更管用,消费者从这个创意中获益匪浅,只有一些制售单独软件功能的商人才恨之入骨。

来自微软的说辞
    在反托拉斯案开庭三周内,联邦法院公诉人提交了令人震惊的证据,证实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利用垄断地位对付竞争对手,尤其是网景通讯公司(Netscape Communication Corp.)。但是该案还是存在一个大漏洞:网景的因特网软件始终得到用户的广泛使用,并且随时可以获得。
    微软针对这一问题表示抗议。尽管政府指称网景被不公平地赶出主要发行渠道,但实际上他们每月都发出数百万份浏览器软件。微软表示,如果网景并未被赶出市场,就很难提到侵犯的问题,只能说明消费者还是有选择的。
    在地方法院的审判中,微软反复提出上述观点。据其律师说,网景今年对美国市场进行了“地毯式轰炸”,发行2亿多个浏览器软件,足以覆盖全美男女老少。只要需要,任何人都可以在因特网上免费获得。
    因此微软认为消费者受到伤害简直无从谈起。他们推出免费的IE浏览器,并使其支持视窗系统,只不过给了消费者又一个选择。而且当时网景的浏览器已经占有该市场80%的份额。
    当然,司法部并不这样认为,他们站在网景浏览器对视窗系统垄断地位产生威胁的角度发问。微软发布IE,并仅在它与视窗捆绑销售时才免费的做法只会更快地使其“扼住因特网的喉咙”,赶走网景。而且网景市场份额迅速下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同时,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公司认为美国在线公司(America Online)和网景公司(Netscape Corp.)正在进行的并购更加说明了联邦司法部对微软的反托拉斯指控是不公正的。
    微软的首席顾问威廉评价说这次合并谈判从头到尾颠覆了政府有关法令。
    微软认为,美国在线公司基本掌握了美国网民的上网路径,而通过对网景的并购,美国在线可望扩大服务领域,增加用户。因此可以更直接的同Yahoo!,Infoseek等开展竞争。

微软反托拉斯大事记(一)
    关于最大的个人电脑软件生产商 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反托拉斯调查的关键事件如下:
    1980: IBM选择微软公司为其第一台个人电脑开发操作系统。这种执行个人电脑基本功能的软件被称作MS-DOS。
    1991:就微软垄断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起诉,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开始调查。
    1993:由于仅有两票同意对微软提起诉讼,联邦贸易委员会陷入僵局,最后不得不决定结束调查。但与此同时,美国司法部(U.S Justice Department)和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反托拉斯调查人员开始进行独立调查。
    1994年7月:在与司法部达成的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的判决中,微软同意改变与个人电脑制造商签订的合同,并取消对其他软件生产商的限制,以此结束了美国的反托拉斯调查。同时,欧洲人也结束了他们的反托拉斯调查。
    1995年2月15日:在几乎没有先例的情况下,美国地方法官史丹利× 斯波金拒绝了政府与微软达成的争议解决方案,认为该方案处理得太宽松,并表示他“无法从公众利益的角度取得双方同意的判决”。
    1995年6月15日:上诉法院重新提起1994年的反托拉斯案解决方案,喝止了斯波金法官,并批准了微软公司关于将其排除出此案审理的要求。
    1995年8月22日:美国地方法官托马斯× 杰克逊宣布1994年的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的判决生效,以此结束了该起反托拉期案。同月,视窗95操作系统正式发布。
    1995年11月:微软发布了适用于视窗95系统的Internet Explorer(IE)3.0浏览器软件,供用户免费使用,借此向竞争对手——网景通讯公司(Netscape Communications)的Navigator浏览器软件发起挑战。
1997年9月:微软发布Internet Explorer 4.0(IE4.0),向网景公司发起进一步挑战,致使该公司生产的浏览器占有的市场份额下降到不足三分之二。
1997年10月21日:司法部起诉微软,指挥他们违反了1994年的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的判决,在销售其大受欢迎的视窗操作软件过程中,作为交换条件,强迫电脑制造商使用他们的网页浏览器。
    1997年11月12日:微软向法院提交文件,要求联邦法官解除该案。
    1997年12月11日:杰克逊法官发布了初步禁制令,强迫微软停止,或者至少暂时停止要求销售视窗95“或其后续产品”的制造商在电脑上安装IE的做法。
1997年12月15日:微软吁请庭喻,但同时表示他们将出售符合初步禁制令的视窗修订版。但是,他们后来的做法惹恼了司法部和杰克逊法官:表面上,他们只是把带有IE的视窗95提供给电脑生产商作为选择,同时表示该版本不能运行,但是暗地里他们违反法庭的要求,同意电脑制造商在交货时仅仅通过稳藏IE图标蒙混过关。

微软反托拉斯案大事记(二)
    关于最大的个人电脑软件生产商微软公司(Microstft Corp.)反托拉斯案调查的关键事件如下:
    1998年1月14日:杰克逊法官拒绝微软关于把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劳伦斯× 莱西格排除在该案之外的请求,作为法庭指定的“专家”,该教授负责检查有争议的技术问题。微软指责莱西格教授有倾向性,并援引他与网景公司的电子邮件为证。
    1998年1月23日:为避免被司法部抓住“无视法庭”的证据,微软同意电脑制造商安装视窗95的同时不必放置IE图标。尽管该协议结束了视窗95和IE之间的冲突,但是微软与法庭对抗的行为已经刺激了反托拉斯调查人员把针对该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扩大化。
    1998年3月10日:微软就杰克逊法官的初步禁制令进行上诉,人们从他们的陈述中得知,司法部正在谋求通过限制在微软生产的操作系统中可以包含的功能达到撤销1994年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判决的目的。
    1998年4月8日:微软向上诉法庭表示,杰克逊指定劳伦斯× 莱西格为专家的决定将导致不必要的延迟,同时坚持认为,莱西格可能没有足够的资历承担审查的任务,还不如由地方法官本人担当此职。
    1998年4月22日:在上诉法庭的听证会上,因为众法官似乎倾向同意微软的观点,认为12月11日的禁制令超越了下级法院的管辖权限,所以杰克逊法官的初步禁制令遭到严厉的抨击。
    1998年5月1日:据报道,为使视窗98的发布免遭延迟或阻止,微软试图通过联名信的方式,向司法部反托拉斯案件主管乔× 克莱(Joel Klein)宣称“我们对可能出现的诉讼表示最强烈的关注”,借此对抗一切可能出现的反托拉斯行动。参与签名的26个包括英特尔(Intel Corp.)、康柏(Compaq Corp.)、德尔(Dell)和惠普(Hewlett Packard)的高层人士。
    1998年5月4日:在致金融分析人士的一封信中,微软警告,如果政府行动导致了视窗98发布延迟,那么整个PC业将产生“广泛的负面效果”。
    1998年5月7日:管理层方面督促上诉法庭拒绝微软撤销禁制令的请求。
    1998年5月12日:上诉法庭发布命令,视窗98不适用于1997年12月11日的禁制令。
    1998年5月18日:针对微软的垄断行为,联邦和州的管理人士向华盛顿地方法院正式立案,指控他们为毁灭竞争采取了非法的、反竞争行动。这在反托拉斯历史上是一个里程碑。
    1998年5月22日:杰克逊法官确定9月8日开庭审理反托拉斯案件中的禁制令及其争议。
    1998年6月23日;上诉法庭组成的小组取得胜利,撤销了针对微软的禁制令,要求杰克逊法官解除或者改变莱西格的专家职务,并表示他们倾向于把IE和视窗95看作同一产品的两个部分。
    1998年6月25日:视窗98发布。
    1998年7月17日:司法部缩小了对微软的起诉范围,放弃对有关Office软件包的不公平定价和不公平销售行为的指控。
    1998年7月23日:据报道,联邦检查官开始调查微软是否使用非法伎俩达到垄断多媒体软件市场的目的。
    1998年8月6日:杰克逊法官命令微软通知比尔× 盖茨留出合理的时间,以备政府与其面谈之需,同时要求微软交出其视窗软件的源代码。
    1998年8月21日:杰克逊法官同意双方将开庭日期推迟至9月23日的要求。
    1998年9月2日:在明显扩展了案件的指控范围之后,政府声称微软非法施加压力,迫使苹果电脑(Apple Commputer Copr.)英特尔及其他公司放弃开发新技术并限制竞争,同时比尔× 盖茨是一切行动的幕后主使。微软要求杰克逊法官取消上述新指控。
    1998年9月4日:杰克逊法官拒绝了微软的请求,批准司法部关于获取微软与其他公司秘密谈话的记录文件的要求。他表示,审理将以下列目的为宗旨:证实微软是否“通过独家掠夺性行为”达到维护其操作系统垄断地位的目的,是否试图将其垄断地位扩展到网络行为。上述定义足以使政府有可能取得必要的新证据。
    1998年9月10日:微软向许多主要竞争者发动攻击,声称他们可能串通对付微软。他们希望通过该行动扭转政府的态度,使他们相信,高科技公司通常会联合起来行动,而政府目前的做法代表了“不公平的双重标准”。
    1998年9月14日:杰克逊法官同意再次推迟开庭审理至10月15日。尽管拒绝了微软关于撤销案件的请求,但是同时解除了一项指控:微软“曾经利用其在操作系统软件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妨碍因特网浏览器市场的竞争。”
    1998年9月17日:微软要求限制司法部可能使用的证据,但杰克逊法官拒绝批准。
    1998年10月9日:司法部突然改变证人名单,增加了苹果公司和Sun电子计算机公司(Sun Microsystems)的管理层人士,显示他们将在更宽泛的范围内发动法律攻势。微软为此指责司法部。另一方面,波士顿的一名联邦法官拒绝了微软把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提供的材料作为斑点据的请求。杰克逊法官同意第三次推迟开庭日期直至10月19日。
    1998年10月15日:杰克逊法官拒绝微软关于第四次推迟开庭日期两周的请求。
    1998年10月19日:反托拉斯案在华盛顿开庭。


二、为什么要审判微软?

热闹与门道
    克林顿绯闻案刚刚冷却,微软一案紧接着登场,吸引了全球的关注,并成为传媒的热门话题。
    98年10月19日,这一号称世纪末大诉讼的反垄断法案再度升堂。微软和司法部又开始唇枪舌剑展开新一轮较量。无论是故事性,喜剧性还是悬念刺激性,这一世纪之案都已格外完备。全球目光汇聚以及传媒的地毯式报道也就情有可原。几轮下来,十多位证人上阵亮相。无论是Netscape的Barksdale还是AOL的Colburn,或者Apple付总裁Tevanian以及英特尔付总裁都毫不犹豫地申讨微软犯下的种种罪行。而微软的律师以及包括盖茨在内的公司要员也使出浑身解数,进行防守并反击。场面戏剧性十足,每一天都有新的表演令人耳目一新,而这场情景剧才刚刚起了个头。十多位证人要轮流登场,展现自己的口才和智慧。原来计划6~8周的辩论看来由于情节波折、剧情生动有趣,需要加以延长,贯穿圣诞节。
    单是看看各方的表演,我们就不虚此观。单是作为调剂,听个故事,也能满载而归。但是,我们又不能仅仅停留于看热闹的层次,也不能只关注传媒上各方的一举一动、一行一言。我们更应该关注一下这次审判的内在意义。毕竟,身在业内,我们并不仅仅是一名旁观者。我们也不仅仅是兴灾乐祸者,要看微软这个巨头如何失态,并被惩罚。作为世界首富,看比尔.盖茨又如何被名誉扫地。
    我们应该心平气和,思考实在的意义。我们希望这场官司能为IT业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一种新的参照,也希望霸主微软能更清楚自己的角色。

性能和价格是进步的双腿
    “用户至上”,“一切为用户利益着想”,“用户就是上帝”,。。。。。。这一系列话语几乎是每一个厂商的口头禅,微软也不例外。微软为其行为辩解的最大理由也是使用用户的名义。包括Office的集成、浏览器的免费发送以及与Windows操作系统的集成。。。。。。似乎有了“用户”这一挡箭牌,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了。
    那么,微软对用户究竟如何?
    让我们来仔细检查一份调查报告。1991年,当时的Windows 3.0和MS-DOS 5.0作为主流操作系统,其售价平均为21~24美元。按当时业内的产品价格水平,这笔费用约为PC总成本的1%。1998年,Windows 98发布,其平均售价(包括预装和零售两部分)为45~60美元。这笔费用占主流PC总成本的4%左右。也就是说,微软操作系统在八年时间内售价提高了一倍多,而相比之下同时期的PC价格却下降了一半。
    操作系统还不是微软利润的主要来源。Office产品占公司收入的40%。在PC价格一降再降的形势下,这个平均价格高达300美元(零售价格更高)的“大件”越发突兀。尤其是在1000美元以下的PC之中。
    让我们来看另一组数据。1996年,微软公司各类软件的平均售价为91.27美元,到1998年,这个平均值长升至106.17美元,上升近20%。而同一时期,全球软件业的软件平均价格从1996年的44.08美元降至1998年的41.70美元。在业界产品价格不断滑落的趋势面前,微软却逆势而上,谋取更高的利润。
    这一切,完全依赖于其强大的市场垄断能力。
    但是微软很理直气壮,因为新的产品比旧的产品功能更多,性能更好,没有理由不提高价格,或者说,提高价格也天经地义。但是,在这个日新月异的IT行业中,这种理由并非无懈可击,甚至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个行业最大的特性和魅力就是:不论硬件还是软件,几乎所有的产品都要快速提高性能,并不断降低价格。正是这双倍的效应,才推动IT业蓬勃发展,有了如此辉煌的今天。
    的确,Windows 98 与Windows 3.0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但对照同一时期,80386和PentiumⅡ,几十兆硬盘与几千兆的硬盘,1BM的内存与几十MB的内存,9.6kbps与56kbps的Modem........这一切又有多大的可比性? 可以说,“更高的性能,更低的价格”这是所有IT产品前进的两条腿,必须同时迈进,才符合这个产业的特性,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才体现了市场竞争的技术进步的优势。
    而背离这种规律,偏离这种方向,都是对用户利益的无形损害,都是让用户出额外的成本代价。
    因此,从这一点就可以直接检验一个公司,是否真正为用户着想,是否真正为用户创造最大的价值。而目前的微软显然是通不过检验的。

合作是产业前进的主动力
    计算机产业发展至今,作为一个潮流产业的基本架构已经形成。产业自身也开始从小萌芽到大市场,逐步迈向成熟。这一点体现为:零散的创新对产业不足以产生有效推动,个别天才或厂商的崛起不足以改变产业发展的方向。整个产业开始体现出集体协作的必要和合作的力量,用时髦的话说,此时产业已迈入“竞和”(既竞争又合作)的新阶段。无论是PC业的成熟还是网络的发展,无不体现出“竞和”的特性。合作已经成为一个厂商取胜甚至生存的基本条件。
    但是,面对纷涌而起的控告者和竞争对手,面对起来越强大的反对和憎恶之潮,微软不能不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仅仅用“红眼病、嫉妒、合谋”等词是不足以解释这些现象的。微软肯定是自身出了问题。
    当然是出问题了,而且十分严重。虽然从公关稿上可以排出一队又一队的策略联盟合作伙伴。但真正检验起来,微软几乎已经找不到真正的朋友了。微软过于侵略性的市场策略以及暗藏杀机的合作,不但令竞争对手闻风丧胆,更让合作者也为之齿次冷。连人们认为业内最经典最牢不可破的联盟-----Wintel居然也要分道扬镳了。因为这一次,英特尔作为对手站在了微软的对面。
    说微软没有创新是不公平的,但要多夸微软的创新也是虚假的。微软钟爱的东西越来越多,胃口也越来越大。某项产品和技术被微软慧眼识中,如果比尔.盖茨慷慨一下,愿意掏钱买下,那你真是万幸!要不,你很可能会不明不白地死在微软强劲的模仿手段之下。作为全球最具价值的公司之一,微软越来越喜欢四处觅食了。除了新产品拓展,微软还有一个妙不可言的乾坤袋,只要有什么东西被微软看上,很可能就会被收其中,当然,大多数时候是不需付钱的,这就是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

血迹斑斑的Windows
    微软的实力和能力不容置疑,人们期望它对产业的发展能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近几年,微软的股票价值和公司收入的确表现非凡,但它的实际作用却名不副实。虽然,微软聚集了业内最强大的软件开发人员,但它没能提供可以有效刺激PC市场的创新的杀手软件,也没有为计算机呆板的操作界面创造革命性的突破。而这两大要素正是目前计算机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也是眼下整个产业步履蹒跚的结症所在。这说明微软最大的心思只是赚钱,而不是创新。甚至,为了利润,疯狂地购买创新,遏制创新。
我们不必再去说什么MS-DOS灭了CP/M,Excel打倒了Lotus1-2-3,Word灭掉了WordPerfect以及Windows弄惨了Mac和OS/2。。。。。这些都是陈芝麻烂谷子了,单单回顾了一下近期,就有不计其数的产品与技术牺牲在Windows的吸功大法上:

 


......... ........ 
    以上表格还可继续罗列下去,而且还将不断增加。这一回顾,就不难看出Windows身上的血迹斑斑。就不难明白微软的成功是建立在多少公司的利益之上。因为几乎上述的所有功能和产品,都不是由微软首先开发的。而是直接“参照”下添加进去。而且,大多数产品微软分文未付。原有产品则在Windows的重压窒息而成,作为微软进一步走向辉煌的铺路石。
有人指出,不远的将来,微软很可能会瞄准另外几个热门产品,比如防病毒、文件压缩解压缩以及图像照片编辑功能等。如果成为事实,这无疑使Symantec、PKZIP和PhotoDeluxe等接受死刑的宣判。
    Windows之威力之大,堪称一绝。当然,如果面对面竞争,微软还有另一把杀手锏:免费赠送,送到你死为止。
    软件厂商多是娇贵的金鱼,面对微软这头侵略性十足的大鲨鱼,将何以为安?

更重要的是了解自己
    最让人不能忍受的还是微软所作出的无辜样。面对官司,微软表现出一付比窦娥还冤的姿态。让人实在不明白,微软是故作姿态还是真正迷失了自己。
    10月13日,在法庭开审前一周,微软就公布了一份长篇声明,对司法部的指控进行了逐条反驳和辩解。这份43页的声明只说明一点,那就是微软连丝毫的过错也没有。
其中最让人啼笑皆非的一点就是,微软完全否认自己是垄断。它完全忽视了自己的财富从何而来,也回避了自己在操作系统上97%的市场的绝对垄断份额。而是列出了一个令人发笑的理由:微软只占据全球软件市场的4%,区区4%,怎能称作为垄断?人们将垄断的帽子戴到微软头上完全是无稽之谈。
    微软的聪明再次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只是这一次发挥得并不高明。当然,4%也罢,97%也罢,数字是次要,微软在软件业所具有的真正影响力以及它所扮演的角色才是最关键的。官司在进一步展开,一切并不会象斗嘴一样简单。1200多件证据经过分类整理将展示于世,而且证据会越来越多,告状的队伍会越来越庞大,调查和控告的内容及范围也会不断扩展。也许这一切并不在于真正打击或灭掉微软。
    官司就是一堂生动的教育课。其最大的意义可能就是:让世人更深入更真切地了解微软。
也让微软更清醒更诚实地了解自己。
用简单一名话来概括,人们希望最终的结果是:作为软件业的领导者,微软能对用户更加公平合理,对业内厂商能更团结协作,对这个产业能担当更多的责任,并且真正体现出一点领导者的胸怀和风范。

- 作者: 方兴东 访问统计: 2005年09月6日, 星期二 05:40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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