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其实本质上,芙蓉姐姐的走红的根源不是因为芙蓉姐姐有什么特别,而是因为我们变了,社会变了,互联网变了。芙蓉姐姐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自己的变化。因为,芙蓉姐姐可能会是我们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多少年来都大量存在。但是,是今天的网络时代,是今天的社会变化,不可思议地成就了她的注意力!我们大家和芙蓉姐姐一起成就了这个新颖的现象,一个也逃不掉!本来芙蓉姐姐也不是让我欣赏的,但是看到如此多虚伪者的口诛笔伐,忍不住站出来说几句。
芙蓉姐姐,是“明星草根化”的一个典范,是互联网进入“个人时代”的一个偶然个案却是必然的现象。芙蓉姐姐的窜红打翻了无数人的五味瓶。
有人说她是恶俗文化的新代表,有人称她为“娱乐至死”的新极致。但是,她不过是在网上张贴几张有点自恋的个人照片而已,并没有超越道德的行为,远比当年的木子美来得“素”多了。为什么还有如此多的抨击和谩骂?
难道章子怡们的娱乐就不“娱乐至死”,芙蓉姐姐们就“娱乐至死”了?
难道精英们自娱自乐就不“至死”,普通网民的娱乐一番就“至死”了?
难道大牌明星们在大片里的激情戏就可以冠冕堂皇地津津乐道,芙蓉姐姐略带诱惑的几张照片就违背道德了?
难道章子怡们的明星制作道路就是充满了道德和品味的,芙蓉姐姐来自网络的草根就是背经离道了?
这实在有点“只需州官放火,不需百姓点灯”的味道了。
如果说娱乐至死,那也是主流娱乐工业的丰功伟绩,芙蓉姐姐会使“娱乐”这趟浑水更增加一丝混沌,但她绝对不应该成为攻击娱乐问题的靶心。网络性文化的彩旗已经很多年飘荡在很多主流网站的重要位置,制造着无数的利润,芙蓉姐姐的照片与这些内容相比实在太素了。
是的,说实话,我自己也不欣赏芙蓉姐姐,她也不符合我一贯的审美价值取向。但是,这又何妨?芙蓉姐姐会是你周围的任何一位姐妹和朋友。
芙蓉姐姐现象,更应该关注背后的社会文化现象。当然,这种变化,不是我们主流精英们造就的,也不是我们主流精英们所左右的,更不是我们主流精英所欣赏。
原来如此!很多人的心态失横仅仅是因为自己内心不爽。的确,多少年来,娱乐明星的制造早已经形成了一个等级森严界限分明的大教堂模式,输入的“原材料”一般要色香味俱全,要专业科班修炼,要大牌导演青睐,要娱乐巨头巨资轰炸,要主流大牌媒体封面和重磅文章不断加温,这样的流程才是我们熟悉的,认同的。
但是,芙蓉姐姐创造了另一种可能,她全然没有这些后台资源的支撑,就突然脱颖而出。不是精英喜欢的,也没有精英参与的,更不是精英喜欢的。
精英们在芙蓉姐姐面前是被动的,主流媒体也是被动跟进的。这个世界有点主次颠倒了!
但是,这又何妨?也不就是多了一种可能而已,并没有抢走章子怡们的饭碗。世界多了一种选择,何必杀之而后快。
芙蓉姐姐、木子美、流氓燕等,有一些出格,有一些另类,但是她们对于这个时代的发展,对于博客的发展,对于社会文化的影响,并没有什么危害,而更多是一种力量。反主流,反精英,反偶像的力量,对于这个时代这个社会,都是增加了新的可能,新的希望,新的空间。而并不一定需要颠覆什么。从这个层面上看,她们浮想的意义深远,影响深远。
她们不一定像过去的精英一样,以引导社会潮流为己任。却可能是昭示社会变化的一个重要的指示器。他们源自于草根,不来自于主流,更不来自于精英可控制和可预测的传统流程,而作为社会深层变化的表征。主流机制依然会强有力地运作中,但是走向金字塔顶尖(影响力和资源汇聚的顶尖)新的通道已经打开,而且面向所有大众成为可能。精英体制的大教堂模式将受到全新的压力。新的“大集市时代”在徐徐拉开帷幕。
如果说张朝阳、丁磊、陈天桥等人代表了互联网商业化的成功,是互联网1.0时代的代表;那么芙蓉姐姐、木子美、流氓燕等的出现则是代表了互联网开始在社会层面产生真正变革的迹象,她们昭示着新的互联网2.0时代的开端。无数的人会站在旧有的位置上观看、思考和批评这些全新现象,很难得出理性的评价。更多的可能是心态的失衡和虚弱的傲慢与偏见。包括一些呼唤互联网2.0的精英们,也会一时难以适应这些2.0时代个性化张扬的必然产物。但是,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不再以我们旧有的喜好和意愿为转移。
芙蓉姐姐从网络熙熙攘攘的大集市中走出,与章子怡从传统娱乐工业的大教堂中走出,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善恶和道德差异。甚至也不互相颠覆。
其实芙蓉姐姐的成名,也离不开主流精英的推动。只不过,主流精英以批评的方式成就了芙蓉姐姐,主流媒体以被动的方式成就了芙蓉姐姐。
互联网的力量已经超越社会精英的把握,义无反顾地走向大众主导阶段,不管我们愿不愿意,也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博客的力量也在转移,从精英转向普通大众,这应该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重要变革。
我个人也更喜欢大教堂模式下制造的章子怡们,但是在理念层面,我也为大集市中走出来的芙蓉姐姐喝采。她不会替代任何人,但是的确挑战了我们旧有的观念,的确需要我们改变自己的思维模式!
他们都有各自的生命和价值。世界因此更加多样,更加开阔!
(未完成,有事情打断,一会再补充)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2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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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123
2006-03-04 17: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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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福州冠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我公司目前正在代理西安交大保赛生物的股权转让.西安交大保赛生物将于2006年9月份在美国纳斯达克小资本市场上市,上市辅导证券商:美国资深金融机构(美国绿树国际金融集团,已成功辅导中国八家民营企业在海外上市).具体资料,您可以查看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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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雏形
2006-01-30 18: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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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论述的有一些道理,可在这里我还是一笑置之!!!——忽视了某些基本事实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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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荷塘月色
2005-07-27 13: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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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走红的不是“大老爷们”,而是一些无知少女?这根本就是大男子主义对女性发自内心的歧视的不经意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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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喵喵
2005-07-26 14: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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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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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列子
2005-07-21 13: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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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愿看到章子怡也不愿看到芙蓉JJ啊,可是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对劲,真的。——不知道大家是怎样想的,难道我真的没问题,难道我真的有问题?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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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列子
2005-07-21 0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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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我宁愿看章子怡也不愿看芙蓉JJ,不要说是我有问题,因为我感觉自己似乎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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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lishengli
2005-07-17 13: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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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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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一口箱子
2005-07-08 01: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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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生,我觉得你就是IT业的芙蓉姐姐,靠天天没有实际意义的骂来炒做自己,高明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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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apple2004
2005-07-07 12: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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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方博士意见,精彩!互联网的本质和来源就是“大众和平民文化”,如果没有“平民思想”,不说互联网,连PC时代的出现都是不可能的,大家看看PC和Internet的发展历程就能明白,还有p2p软件、Blog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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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毒药铁链西瓜刀
2005-07-07 1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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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是在做企业啊,做企业最重要的事是服务好用户。考虑不够的东西,还是少写为好。首先,处理好技术性的东西,接着研究一下营销,然后专心研究下一个炒作的重点,另外,如何影响传统媒体,如何影响那些对你不屑一顾的人,你都要考虑。继续写下去,对于你的名声没什么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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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rune19
2005-07-06 18: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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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这是一种社会本身的问题,不管我们怎么去说这位大姐怎么的不好,怎么的哗众取宠!但是,事实上她就是成为“网络红人”,对于这个不挣事实,我们也只能按照我们自己的审美趋向去看待这种现象! 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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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没钱泡妞
2005-07-06 11: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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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堂里的章子怡和大集市中的芙蓉姐姐——这个说法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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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忙人
2005-07-06 1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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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就是合理的,这一点不用置疑,为什么芙蓉会火,就是无聊的人与无聊的看客在无聊的时候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如此而已,没有什么可以分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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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无眼人
2005-07-06 09: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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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发一帖,你能沉住气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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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looooooo
2005-07-06 09: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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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没有她们,你们现在也不会在这里谈论了,这件事情本身造就了一种东西,就是大家为了这件事而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哈哈哈。笑天下可笑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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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goaway
2005-07-06 06: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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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人们(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别人什么人)总是更有兴趣看低俗下流的东西。越低俗,就越能吸引眼球。比如,我出个主意吧,再搞一次网络生存大赛,结合国外那些屡试不爽的少男少女生存电视节目,把20几个人关在房子里,电脑不能上网干别的,只能用来写Blog,让读者读他们的Blog,打分,每周刷两人下场。这个主意够低俗,也够吸引人。就这么搞,一定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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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zhy4721
2005-07-06 0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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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大家!我看了很多也听了很多。我想看些更喷血的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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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宁为玉碎不
2005-07-05 2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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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兴上网不久,就能感觉到"互联网的力量已经超越社会精英的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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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方兴东
2005-07-05 23: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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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emileyuan:有问题直接了当给我意见,具体是什么问题,希望如何?给我来邮件:fxd@blogchina.com。对于博客的问题,我们都在紧锣密鼓的开发之中,新版会让大家满意的。过去的确用户导向不够。还需要等一段时间。实在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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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emileyuan
2005-07-05 19: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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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你对芙蓉的观点,但不赞同你最近的一些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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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堇色
2005-07-05 18: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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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属于侵犯他人,芙蓉的行为完全是合理的,不喜欢可以不看就是了,似乎没必要那么口水淹死人的样子,对于自恋的人,口水显然属于兴奋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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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小小
2005-07-05 17: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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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据说是木子美的新近照片后面看到一位网友的留言:就带这种货去纳斯达克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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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gonewiththewind
2005-07-05 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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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要做一个吸引眼球的网站,它更要注重的,是给大家提供价值。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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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gonewiththewind
2005-07-05 15: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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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如此多虚伪者的口诛笔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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